2004年以后欧盟统一颁布的EN10216-5《压力应用无缝不锈钢管》、EN10297-7《机械结构用无缝不锈钢管》、EN10217-7《压力应用焊接不锈钢管》及EN10296-2《机械结构用焊接不锈钢管》4个不锈钢管标准中,外观质量一节有几乎完全相同的条款:


一、钢管内外表面不得存在可目测到的缺陷。


二、钢管内外表面必须采用规定的制造方法精整,包括经过适当的热处理。通常这种精整所有表面瑕疵均已作了一致性的表面修整。


三、只能采用磨或刮削方法进行表面瑕疵修整,修整后修整部位壁厚不得小于最小规定值,所有修整部位应光顺地过渡到钢管的轮廓。


四、侵害到所规定最小壁厚的表面瑕疵必须判为缺陷,包含此类缺陷的钢管必须判定为不符合标准。


五、仅在购方同意时才能允许对焊缝进行修补,修补应在热处理前进行并经NDT。修补焊缝可添加或不添加填充焊丝,但添加焊丝仅适用于OD≥168.3mm的焊管。修补长度不得超过焊缝总长度的20%,并必须按所编制的焊接工艺评定规范进行操作。此条款仅为焊管标准所列。值得指出的是,笔者注意到:


    ①上述第(4)或第(5)条几乎是欧盟所有其他钢管标准,其中包括EN10216-1《室温压力应用无缝非合金钢管》、EN10216-2《高温压力应用无缝非合金及合金钢管》、EN10216-3《压力应用细晶粒无缝合金钢管》、EN10216-4《低温压力应用非合金及合金无缝钢管》,EN10217-1《室温压力应用焊接非合金钢管》、EN10217-2《高温压力应用焊接非合金及合金钢管》、EN10217-3《压力应用焊接细晶粒合金钢管》、EN10217-4《低温压力应用非合金电阻焊管》、EN10217-5《高温压力应用SAW非合金及合金焊管》、EN10217-6《低温压力应用SAW非合金钢管》,EN10296-1《机械结构用非合金及合金钢焊管》,EN10297-1《机械结构用非合金及合金钢无缝管》,EN10305-1《精密应力无缝冷拔钢管》、EN10305-2《精密应力冷拔焊接钢管》、EN10305-3《精密应力冷定径焊接钢管》、EN10305-4《气和液压系统用无缝冷拔钢管》、EN10305-5《冷精整方或矩形焊接钢管》、EN10305-6《气和液压系统用冷拔焊接钢管》所有压力应用、结构或机械应用、精密应用的无缝或焊管标准所共有的。

②唯一的区别是几乎所有所列的非合金钢管或非不锈钢的其他合金钢管标准中(除EN10305-1~6、EN10216-1、和EN10217-1外)大都还附加“有深度大于5%t或3mm(两者较小值)的不连续性必须作修整,但深度≤0.3mm的瑕疵则不必作修整”的文字,而在所有不锈钢管(及精密应用钢管)标准中,是没有这些文字的。显然这是从保障不锈钢的耐局部腐蚀性出发制定的十分必要的合理要求。除不锈钢管以外,其他所有非合金钢管均不具备抗腐蚀和局部腐蚀性,因而也就可允许表面存在0.3mm甚至更深的不连续性存在,可见这是一条十分重要的原则区别。


③EN10312:2003,即薄壁(t=0.6~3mm)水输送用不锈钢焊管标准的外观质量一节中只包含上述第(1)、第(4)和第(5)条款,另有“焊接条件应严加控制以使焊缝热色差最小而保证耐蚀性不致降低”的叙述。说明该标准所指薄壁不锈钢焊管只要严格控制焊接参数就可以保证耐蚀性所要求的表面质量基本要求而无需另作精整。


④焊接不锈钢管只要经过冷拔或冷定径/精整都可以达到精密应用要求,其中包括方形及矩形焊管。